发表人:欧**
发表时间:2017年12月27日 17:25:19
篁庄片区控规由容积率2.0调整到3.0完全不合理。密度调整增加过大,对于届时改造村民回迁生活环境受到很大影响,不能牺牲篁庄村民的利益来开发,现在土地拍卖容积率上限均不超过2.5。因此篁庄片区容积率调整至3.0很不合理。不应调整高于2.5。最好能维持原来2.0容积率。否则该控规出来后得不到村民支持,对于改造建设无法推进。规划部门必须要考虑到村民的基本利益。且该处绿化用地过大也不合理,不能政府征收地块就全部用作拍卖,就把村集体用地用来绿化用地,严重损害村集体利益。因此对于该控规很不满意。